據新華社電質檢總局昨天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油改氣”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擬停止在用機動車“油改氣”。
  近年來,燃氣汽車發展迅猛,對減少汽車尾氣排放、實現汽車能源多元化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燃氣汽車初級發展階段,部分地區為推動燃氣汽車的發展,探索將在用燃油機動車改裝成為燃油燃氣兩用燃料機動車或燃氣單燃料機動車等。
  據介紹,由於在用機動車“油改氣”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相關規定、監管制度不完善、改裝企業能力參差不齊、在用機動車“油改氣”使用的車輛燃氣專用裝置缺少有效的質量保障及檢測等原因,無法保證在用機動車“油改氣”車輛的安全性能及合法使用,各地在用機動車“油改氣”車輛事故時有發生。
  記者瞭解到,隨著燃氣汽車製造業的發展,目前,國內燃氣汽車生產企業已超過40家,列入公告的燃氣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已能滿足市場需求。為確保燃氣汽車安全使用,規範和強化對已改裝車輛的安全監管,該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停止在用機動車“油改氣”,加強對已改裝車輛的監管。
  意見包括停止在用機動車“油改氣”;加大對已改裝車輛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改裝行為,嚴禁私自改裝燃氣汽車上路行駛,加氣站嚴禁為私自改裝燃氣汽車加氣,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等內容。
  據瞭解,在用機動車是指按照國家或地方機動車排放標準中規定上牌照並需定期檢測的機動車。  (原標題:在用機動車擬停止“油改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m54pmeyi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